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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切实做好营运客车凌晨2点至5点通行安全管理工作的
发布日期:2015-03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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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,市直各旅行社: 现将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营运客车凌晨2点至5点通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浙交〔2014〕15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。 附件: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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