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四十二条和国家旅游局《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》,现将2015年7月份旅游者对旅游企业投诉信息公告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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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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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投诉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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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证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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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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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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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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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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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立发国际旅游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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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-ZJ009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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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 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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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超过12周岁,旅行社要求游客补住宿差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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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社同意退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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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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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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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-ZJ-CJ000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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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大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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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台风“灿鸿”影响,航班不能按客人要求改签;住宿未按《旅游合同》约定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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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偿游客相关损失5870.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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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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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虞市交通旅游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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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-ZJ009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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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虞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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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小孩发热,不能履行《旅游合同》,旅行社收取违约金过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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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还游客人民币411.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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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。
绍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
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