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、县(市)旅游局,市旅游集团,市直各旅游企业:
为确保2015年“十一”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国家旅游局、浙江省旅游局文件精神,现将我市“十一”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的布置如下:
一、2015年“十一”黄金周旅游统计范围为全市星级饭店、旅行社、旅游景区、乡村旅游点和非星级旅游住宿设施样本单位。纳入统计范围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,认真做好此项工作。
二、所有旅游企业于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进行网上直报,网址(浙江旅游统计网)http://stat.tourzj.gov.cn/。请各区、县(市)旅游局、市旅游集团按照《浙江省旅游统计调查制度》(2011)的要求,认真做好辖区内相关旅游企业黄金周期间旅游统计基层报表的布置、催报和统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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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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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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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期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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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报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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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达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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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送日期及
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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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统基
13-1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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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社黄金周组团接待经营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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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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辖区内所有旅行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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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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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金周每日16:00前,网上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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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统基
13-2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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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住宿设施黄金周接待经营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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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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辖区内所有星级饭店和非星级旅游住宿设施样本单位(包括企业和个体经营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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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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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金周每日16:00前,网上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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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统基
13-3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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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旅游点与其他旅游住宿设施样本单位黄金周接待经营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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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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辖区内乡村旅游点、季节性经营住宿设施等样本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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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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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金周每日16:00前,网上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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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统基
13-4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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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景区黄金周接待经营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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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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辖区内所有旅游景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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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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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金周每日16:00前,网上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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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“十一”黄金周总数同口径增幅按照(2015年总数/2014年总数)*1计算;日报的同比分别按照以下日期对应关系进行计算:
2015年10月1日/2014年10月1日,
2015年10月2日/2014年10月2日,
2015年10月3日/2014年10月3日,
2015年10月4日/2014年10月4日,
2015年10月5日/2014年10月5日,
2015年10月6日/2014年10月6日,
2015年10月7日/2014年10月7日。
三、各区、县(市)旅游局、市旅游集团在做好企业网上催报工作的同时,应按要求每天及时报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表格(附件2),电话/传真:85082167。
四、各区、县(市)旅游局、市旅游集团,市直各相关星级饭店应认真做好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,安排不少于问卷量10%的样本在假日期间开展调查工作,并于10月12日前将审核后的有效问卷寄至365agilemobile规划发展处。
五、各单位应密切关注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各种旅游新动向、新热点,认真分析撰写假日旅游统计分析报告,各区、县(市)旅游局、市旅游集团将重点景区接待(附件1)情况和收入测算(附件3)于10月7日15:30前报市旅委规划发展处。
特此通知。
附:1.2015年“十一”黄金周旅游(重点景区)接待情况统计表
2.2015年“十一”黄金周旅游接待情况日报表
3.2015年 “十一”黄金周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测算表
365agilemobile
2015年9月28日
(联系人;虞珏莹;联系电话:85122310;传真:85120749;电子邮箱:840648110@qq.com)
73、2015年“十一”黄金周旅游统计附表1-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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