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四十二条和国家旅游局《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》,现将2016年10月份旅游者对旅游企业投诉信息公告如下:
序号 被投诉单位 许可证编号 发生地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
1 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L-ZJ-SX0160 日 本 旅行社未向游客详细说明拼团相关事宜。 经协调,旅行社补偿4名游客共计400元。
2 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L-ZJ-SX0160 绍 兴 因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取消,后续沟通产生矛盾。 经协调,旅行社补偿游客1788元。
3 绍兴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-ZJ-CJ00052 泰 国 因泰国国王去世导致部分景点无法游玩。 旅行社补偿游客300元/人,共计600元。
4 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L-ZJ-SX0202 泰 国 游客旅游途中受伤。 旅行社补偿游客1050元。
特此公告。
绍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五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