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四十二条和国家旅游局《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》,现将2016年6月份旅游者对旅游企业投诉信息公告如下:
序号 被投诉单位 许可证编号 发生地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
1 绍兴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-ZJ-CJ00052 绍 游客取消行程,对退款数有疑义。 旅行社退还游客2000元。
2 绍兴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-ZJ-CJ00087 马尔代夫翡诺岛 游客委托旅行社预订酒店,旅行社未预订,导致无法入住。旅行社向游客致歉,并补偿2名游客共计1000元。
特此公告。
绍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
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