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四十二条和国家旅游局《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》,现将2016年8月份旅游者对旅游企业投诉信息公告如下:
序号 被投诉单位 许可证编号 发生地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
1 绍兴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上虞门市部L-ZJ-SX0019 余 姚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。 旅行社补偿2名游客共计138元。
2 诸暨中青旅旅游有限公司 L-ZJ01048 绍 兴 游客在行程开始前一天接到旅行社通知取消行程。 因不可抗力影响旅游行程,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3 绍兴市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-ZJ-CJ00146 西 北 遗漏旅游景点,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等。 旅行社退还9名游客5482元
4 浙江亚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L-ZJ-CJ00117 横 店 游客反映明清宫苑景点部分游客收费,部分不收费。 旅行社补偿3名游客共计270元。
5 绍兴我爱旅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L-ZJ01979 嵊 泗 游客对景区门票费用存在疑义。 旅行社补偿投诉人200元。
特此公告。
绍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
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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