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、县(市)旅游局(委),各相关单位:
为提高我市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水平,增强从业人员综合素质,更好地落实旅游富民惠民政策,推进全市乡村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,绍兴市旅游培训中心在市农办和市旅委的组织领导下,将于近日实施开展2016全市乡村旅游系统培训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班名称
乡村旅游服务管理培训班、乡村导游讲解员培训班。
二、培训时间与地点
时间:2016年10月9日—13日,共计5天。
地点:绍兴市稽山宾馆1号、2号会议室(绍兴市区钱王祠16号)。
三、培训对象
乡村旅游服务管理培训班:全市乡村旅游各类从业人员,包括镇、村干部、农家乐(农庄)经营从业人员等;
乡村导游讲解员培训班:全市乡村旅游各类从业人员,包括镇、村干部、农家乐采摘基地、合作社及景点景区从业人员等。
要求初中以上学历,女性不超过55周岁(1961年12月31日前),男性不超过60周岁(1956年12月31日前),每人只能报一个培训班,不能重复申报。
四、培训形式
以集中面授培训为主,结合实践操作和现场观摩等形式。
五、培训内容
服务与操作规范,越菜文化、服务礼仪、浙江(绍兴)文化知识、导游业务、讲解技巧、服务心理等。
六、培训费用
此次系列培训实行全部免费培训,学员食宿费用由绍兴市旅游培训中心承担(越城区、袍江新区、柯桥区的学员不安排住宿),交通费用自理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本次培训实行考勤制度,将对学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日常考核与签到记录,学员不得无故缺课,如需请假需提前递交书面请假条。
2.若有学员已参加过今年其他农培办组织的培训,仍有意向参加以上两个培训的,需自己承担食宿费用,免培训费。
3.为了便于联系沟通,本次培训建立了QQ群(群号496633257),各学员可实名申请加入。
4.学员请在9月20日前随带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表各2份前往当地区、县(市)旅游局(委)报名,报名表(附件1)请认真填写,并盖好公章,由各区、县(市)旅游局(委)统一汇总名单,并将名单汇总表(附件2)上报绍兴市旅游培训中心邮箱:465523735@qq.com。其他报名资料邮递至绍兴市区龙山后街110号(绍兴市旅游培训中心)余珍收,邮编312000。
5.本次培训经考核合格,将发放结业证书。其中乡村导游讲解员培训班学员,经讲解考核及格,将颁发由浙江省旅游局认定的《浙江省景点景区导游员资格证书》。
特此通知。
附:1.绍兴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报名表
2.绍兴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报名汇总表
绍兴市旅游培训中心
2016年9月6日
4.1、绍兴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报名表
4.2、汇总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