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标准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》(GB/T17775-2003)和国家旅游局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2017年12月14日,绍兴市景评委组织检查员对镜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景区进行了AAA级终评,经检查员现场检查、资料审核打分,已达到AA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,批准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,现予以公告。
如对景区的管理和服务有何意见或建议请来电至市景评委。
联系电话: 0575-85122310
公示时间: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2日。
绍兴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
2017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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