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
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四十二条和国家旅游局《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》,现将2017年11月份旅游者对旅游企业投诉信息公告如下:
序号 被投诉单位 许可证编号 发生地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
1 中国国旅(绍兴)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L-ZJ30128 湖 北 游客行程中退团,要求退还未产生费用。 经协调,旅行社退还1880元。
2 浙江亚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L-ZJ-CJ00117 绍 兴 游客行程中购买的红宝石要求退货。 经协调,旅行社协助游客退货。
3 绍兴玉屏旅行社有限公司 L-ZJ02086 黄 山 游客行程中购买的孢子粉要求退货。 经协调,旅行社协助游客退货。
绍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
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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