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
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四十二条和国家旅游局《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》,现将2017年5月份旅游者对旅游企业投诉信息公告如下:
序号 被投诉单位 许可证编号 发生地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
1 嵊州市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L-ZJ01071 杭 州 投诉旅行社交通服务不到位。 旅行社向游客解释并得到谅解。
2 绍兴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-ZJ-CJ00052 三 峡 行程单上有两个景点注明收取费用230元,实际景点不收费。 旅行社表述不明,协调后补偿游客每人150元,6人共计900元。
3 诸暨市乐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L-ZJ01765 珠 海 游客在酒店遗失私人物品,旅行社未协助解决。 当地公安部门二次前往事发地调查无果,已备案。
4 诸暨市欢乐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L-ZJ02357 黄 山 投诉旅行社导游服务态度恶劣等。 旅行社退还景点门票和导游服务费,并向投诉人道歉。
5 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L-ZJ-SX0202 绍 兴 旅行社将3年多次往返日本签证错办成3个月多次往返签证。 旅行社退还签证费用共计389元。
特此公告。
绍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
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