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
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四十二条和国家旅游局《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》,现将2017年8月份旅游者对旅游企业投诉信息公告如下:
序号 被投诉单位 许可证编号 发生地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
1 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L-ZJ-SX0160 昆 明 游客表示安排的酒店入住后隔音效果差,影响睡眠。 经协商,旅行社补偿投诉人300元,投诉人认可。
2 绍兴市中青旅旅游有限公司 L-ZJ-CJ00213 九寨沟 因地震团队取消,游客对退费有疑义。 经协调,旅行社共退还投诉人5280元,投诉人认可。
3 绍兴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-ZJ-CJ00052 温 州 游客称导游串通餐馆老板私吞渔货,且不顾游客人身安全让其冒雨行走。 经协调,旅行社补偿投诉人200元。
4 绍兴市向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-ZJ-CJ00147 河 北 游客表示旅行社提供的酒店未达到约定标准。 双方达成共识,客人不再投诉。
5 绍兴市旅游有限公司 L-ZJ01099 泰 国 游客表示旅行社带去看的表演过于露骨,儿童无法观看。 旅行社提供的服务遵循旅游合同,表演也无年龄限制,但已要求旅行社今后加强提醒。
6 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-ZJ-CJ00052 上 海 飞机因天气原因返航导致团队取消。 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,终止调解。
7 绍兴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-ZJ-CJ00126 青 海 酒店住宿条件差,游客产生高原反应。 经协调,旅行社补偿投诉人3000元。
8 绍兴越中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L-ZJ00905 九寨沟 因地震团队取消,游客对退费有疑义。 双方协商达成共识。
9 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-ZJ-CJ00052 普吉岛 行程开始前因台风取消,游客对处理有疑义。 旅行社为投诉人做退款处理,投诉人表示认可。
绍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
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
|